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6日(10:00—17:00)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行政楼9楼会议室(933室)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统一使用A4纸),主要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一)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六)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或异地扶贫搬迁户证明原件;
(七)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八)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九)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携带个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证明;
(十)准考证。
四、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2020年9月22日(暂定)
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分布等将另行通知,请关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
遵义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